地方政府可对分层物业内弃置车辆采取行动 — 法律已有授权
- malaysiaproptrend

- 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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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6日,住房及地方政府副部长拿督艾曼·阿蒂拉赫·萨布在下议院表示,马来西亚半岛的地方政府“没有权力对分层产权物业内的弃置车辆采取行动——除非联合管理机构(JMB)或管理公司(MC)正式提出请求”。
此声明随后在媒体报道和分层住宅居民间广泛传播,许多居民已经面对弃置车辆长期占用访客停车位、阻塞通道或破坏共享空间的问题。
然而,仔细阅读分层开发的法律框架显示,情况可能比声明所暗示的更为复杂。现行法律——尤其是2013年分层管理法(SMA)、2015年分层管理(维护与管理)条例(SMReg)及其他相关法规——已经提供处理这些情况的机制。
管理机构的法定职责
2013年分层管理法旨在确保分层物业及其公共部分的妥善维护与管理。该法设立了法定管理机构,负责物业的日常管理。
在分层产权发放之前,JMB负责管理开发项目。分层产权发放后,管理公司成立,管理责任转移至MC。
根据SMA第21(1)(a)条,JMB必须“妥善维护和管理拟分割为单元的建筑物或土地及公共部分”。
同样,第59(2)条规定MC在成立后承担类似职责。
这些法定职责涵盖分层物业内所有公共部分,包括访客停车位、内部通道、车行道、装卸区及其他共享设施。管理机构需确保这些区域维护良好,且使用不会影响其他居民的权利和安全。
公共部分使用的章程
2015年分层管理(维护与管理)条例提供了公共部分使用的指导。
SMReg第三附表列明适用于分层开发的章程,除非管理公司经建筑专员批准进行修改。
章程禁止单元业主或使用者:
阻碍公共部分;
造成滋扰或危险;
以干扰其他居民合法使用和享受的方式使用公共区域。
长期弃置在访客停车位、消防通道或其他共享区域的车辆,可被视为章程下的阻碍或滋扰。管理机构有责任执行相关章程,并采取合理措施恢复受影响区域的正常使用。
若管理机构未能处理持续的阻碍或危险,可能引发其是否履行SMA法定义务的疑问。
建筑专员的监督
管理机构负责分层开发的日常管理,SMA亦设立建筑专员(COB)监督结构。
COB在地方政府内任命,负责监督本辖区SMA的实施。
COB的权力包括:
调查与分层管理相关的投诉;
指示JMB或MC履行法定职责;
对某些违规行为作出复合处罚;
对违反法律或条例的情况采取执法行动。
居民若认为管理机构未能处理影响公共部分的问题(包括造成阻碍或滋扰的弃置车辆),可向COB投诉。
由于COB隶属于地方政府,该机制表明分层管理已包含公共监管元素。
地方政府法律的持续适用
分层物业虽为私人所有,但并非完全脱离公共法律。
地方政府仍可依据公共卫生、环境管理及滋扰控制相关法规行使权力。
《1976年地方政府法》第72条允许地方政府采取合理措施预防或纠正可能危害健康或构成滋扰的情况。
弃置车辆可能属于此类情况,例如:
阻碍紧急通道或消防通道;
车辆破损漏液造成环境风险;
堆积垃圾或成为害虫滋生地;
在共享空间造成安全隐患。
该法未明确将权力限制于公共道路,SMA也未将分层物业完全排除在地方政府监管之外。
居民可用的执法机制
若弃置车辆成为持续问题,居民可采取多种机制:
通知JMB或MC并请求执行公共部分章程;
向COB投诉以进行调查和遵从指示;
将分层管理争议提交分层管理法庭。
根据SMA第120条,法庭裁定视同法院命令,可执行。
拟议的立法修订
住房及地方政府部亦表示,正考虑修订1987年道路运输法,以增强对弃置车辆的执法权。
此举旨在明确行政程序并提供额外清除机制,但不代表现行法律框架不存在。
结论
分层物业内弃置车辆的管理涉及多部交叉法律。
SMA规定管理机构的明确责任,COB提供监督,而地方政府法律仍赋权处理影响健康、安全或公共利益的情况。
综合来看,法律已为居民提供多条途径应对弃置车辆及类似隐患。
本文由国家购屋者协会(HBA)名誉秘书长拿督张锦龙及HBA法律顾问兼执业律师许建康联合撰写。
HBA为全志愿、非政府、非盈利组织,由志愿者全权运营。
来源与版权: Edgeprop.my – 发布于 2026年3月9日 – Datuk Chang Kim Loong & Koh Kean Kang - 由 ChatGPT 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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